违法违规经营十大警示案例 2021-08-03 省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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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经营十大警示案例
一、陕西查处某食品经营部通过会销宣传固体饮料功效案 基本案情:陕西某食品经营部采取会销方式,通过现场宣讲等形式销售蛋白肽固体饮料,宣称该产品能增强免疫力,对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有治疗作用,通过“洗脑式”宣传,导致不少老人误认为该产品具有治疗疾病的功效,花费几千至几万元购买。 处罚情况: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00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
二、辽宁查处某公司通过会议销售有毒有害降糖食品案 基本案情:辽宁某公司以会销形式,出售两款胶囊产品,宣传降糖效果明显,有群众反映服用后出现低血糖症状。经检测,两款产品含有苯乙双胍、二甲双胍成分。 处罚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该公司《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五年内禁止从业。2019年,实际经营者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辽宁查处刘某等通过网络销售有毒有害减肥食品案 基本案情:辽宁查获刘某购进涉案减肥食品,通过微信、快手、淘宝网络平台交易对外销售,销售网络涉及全国20个省市,涉案价值2000余万元。经检测,涉案减肥食品含有非法添加的西药成分西布曲明和酚酞。 处罚情况:2019年,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现场扣押大量涉案减肥食品。目前,案件正在查办中。
四、辽宁查处彭某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减肥食品案 基本案情:辽宁查获彭某等人从网上大量购进原材料,在其出租房内自制压片糖果、胶原蛋白等减肥食品,通过微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销售,并通过快递物流发货,先后销往30个省市,涉案价值1000余万元。经检测,涉案减肥食品含国家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 处罚情况:2019年,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现场扣押大量涉案减肥食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五、湖南查处周某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和假冒保健食品案 基本案情:湖南查获周某等人购进罗格列酮、二甲双胍等西药原药,加工成所谓的“某脉血通”保健食品等进行销售,以达到调节血压、调节血脂等功效,涉案金额90万元。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合行动将周某等人抓获,并查封大量有毒有害食品和造假设备。 处罚情况:2019年,周某等5人被分别判处3年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罚金。
六、湖南查处某科技公司通过会销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湖南查获某科技有限公司在酒店召开业绩表彰盛典会议,在会议上捏造国家领导人、国家机关领导人服用其产品的事实,利用国家机关、国家领导人的影响力进行虚假宣传,并虚假宣传其产品具有恢复体能、消除疲劳、燃烧脂肪、调节血脂、降胆固醇、提高免疫力等功效。 处罚情况: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停止虚假宣传行为,罚款200万元。
七、山东查处李某等通过保健食品会销方式诈骗老年人案 基本案情:山东查获李某等人冒充北京知名医学专家等头衔,采取会销、微信团购等模式,以公益慈善之名组织免费旅游、体检、赠送生活物品等方式,吸引、拉拢老年人参加健康讲座,将进货价仅几十元的食品、保健食品,以几千元的高价销售给老年人,涉案价值6亿多元。 处罚情况:李某等58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移送起诉,另外18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
八、山东查处盛某等通过朋友圈销售有毒有害减肥食品案 基本案情:山东查获某“国际整形专业医师团队”在微信朋友圈销售减肥食品,经检测含有药物成分西布曲明,公安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在山东、宁夏、江西等地抓捕了犯罪嫌疑人盛某等4人,销售额250余万元。 处罚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涉案4名嫌疑人已拘捕并起诉,案件正在查办中。
九、成都查处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案 基本案情:成都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某婴宝”系列产品:泻儿舒无乳糖营养配方粉、腹安宝无乳糖营养配方粉、敏康特深度水解乳清蛋白配方粉、敏安宝适度水解乳清蛋白配方粉和氨儿康氨基酸营养配方粉,以上5种产品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GB 14880的规定。 处罚情况: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涉案产品,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罚款20万元。
十、湖南查处“蛋白固体饮料”宣称奶粉欺诈消费者案 基本案情:2020年5月,媒体报道湖南某爱婴坊母婴店将一款固体饮料冒充特医食品销售给牛奶过敏儿童,虚假宣传特殊功能,涉嫌消费欺诈,引起舆论广泛关注。经查,该母婴店销售“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将该产品宣称为奶粉进行销售”,存在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向爱婴坊母婴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顶格处以罚款200万元。 |